亲爱的考生:
你好!祝贺你以优异的表现通过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!
【定向考生】须在学校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向报考学院寄送定向就业协议书(一式三份)。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截止时间4月15日前。
【邮寄地址】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27-222办公室,谢老师(收),0579-82298307.(只接收顺丰或EM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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